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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022)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1年秋季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7     浏览量:   分享到: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1年秋季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总计518岗835人,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1年秋季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
  (2)在境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相应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学位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
  (3)国(境)外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相应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老员工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定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应当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专业目录表》(见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理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理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工学”,则不符合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3)考生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30岁以下(即1990年10月21日之后出生),双硕士、博士可放宽至35岁以下(即1985年10月21之后出生)。
  5.对教团队格证的要求
  本公告所有岗位均要求考生具备相应的教团队格证,如小学岗位,要求具备小学及以上的教团队格证;初中或中学岗位,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团队格证;职高或高中岗位,要求具备中职或高中及以上教团队格证。
  报名时未取得教团队格证的考生可先报名,如被录取,则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团队格证(在报考时作出书面承诺,附件4),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szkscp.com.cn,请考生选择“深圳市南山区公办中小学2021年秋季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至2021年10月26日18:00(请合理安排时间完成报名,避免在即将截止时间里扎堆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南山区教育局可组织用人单位结合考生报名情况进行综合调剂;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并在网上报名时扫描成清晰的图片格式文件后上传(材料不齐的不接受报名)。
  1.基本材料如下:
  (1)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
  (3)近期生活照1张;
  (4)境内毕业生须提供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员工就业指导中心”或“员工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如院校尚未统一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则由学院出具考生应届身份的证明并盖章。
  (5)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
  (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教团队格证等);
  (8)其他有关荣誉证书等(有则自愿提供)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初审;未毕业的,必须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三、资格审查
  (一)审查及考核
  资格审查采用线下和线上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进行预评分。符合公告及岗位条件的考生,按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以不超过本岗位拟聘名额的3倍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11月2日16:00后在南山教育在线(http://www.szns.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敬请关注和留意。
  (二)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考。
  2.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查结果为准。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北京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将在公布入围面试名单时同步公布,报考者需提前准备好报名材料的原件根据学校要求到达指定地点验核,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二)面试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60分。
  (三)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将根据资格审查预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在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南山教育在线(http://www.szns.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将在深圳进行,由南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团队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山教育在线(http://www.szns.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示5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含承诺教团队格证事项)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按以下情形对应提供相关资料:
  (一)国内院校毕业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
  (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学历相应证书,且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面试等环节,均需按要求做好防疫。
  (一)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考点当地城市的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二)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考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四)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根据深圳市和考点当地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进行调整。
  八、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和职业年金相关制度。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按期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0月21日(公告之日)。
  (八)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南山教育在线:http://www.szns.edu.cn
  咨询电话:0755-26486381,26480211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九)本公告由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