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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永利yl234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30     浏览量:   分享到:

公司全体研究生:

接学校研究生院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大力推进公司产品机制改革,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激励广大研究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现将2013年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学年在学硕士研究生和入学后第三学年或第四学年在学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名额分配

国家下达公司的硕士研究生获奖名额为177个,博士研究生获奖名额37个。集团分配公司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6人。另外报送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人参加学校评审委员会差额评选。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综合素质高。

3、学风端正,学术品德良好,无违反学术规范的记录。

4、学习努力刻苦,善于钻研,勇于创新;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各科必修课成绩合格,外语水平高;学业成绩优异。

5、符合上述四条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建议优先考虑评选:

1)、研究生学习阶段,勤勉努力,勇于创新,科研成果突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具有创新性、高层次的学术研究论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出版学术专著等;

2)、研究生学习阶段,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竞技比赛、以及专业相关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并为学校和社会争得崇高荣誉;

3)、研究生学习阶段,获校级以上优秀员工标兵,省级以上三好员工、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或其它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研究生在学期间受到过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者;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在职研究生。

4)、未能按学校规定缴清学费及住宿费者。

7、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前,按硕士身份参评;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后,按博士身份参评。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均可申请参评一次。参评时的科研成果按所在学习阶段确定,且不得累加。

四、评审程序

11081730前,申请人将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研究生成绩单》(院办盖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推荐意见》、《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一览表》、研究生阶段已发表或被录用的论文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辅导员胡雯洁老师处,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2109日至17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公司评选细则,并召开评审会对申报员工进行评议。

31017日至1022日,将公司评选结果公示于布告栏和学院网站,并报送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4、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进行综合评审,公示并将最终评选结果和拟获奖研究生名单报送教育部审批。

 

五、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获得者将获得3万元(博士研究生)或2万元(硕士研究生)奖金和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学籍档案。

2、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参评成绩、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该生的参评资格,并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获得国家奖学金后若发现或发生学术不端现象和行为,学校将取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荣誉,收缴所得全部奖金,并按相关校纪校规予以严肃处理。若学术不端行为发现于毕业离校后,研究生院将通过媒体或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谴责。

联系人:胡雯洁,电话:8531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