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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yl234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用)
发布时间:2013-11-22     浏览量:   分享到:

永利yl2341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大力推进公司产品机制改革,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激励广大研究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经永利yl234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评委会组成人员

  任:李永明

副主任:吴振强    

  员:胡    王小明          李顺东  汪西莉 

姚若侠  裘国永  刘侍刚  许广玺  胡雯洁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及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学年在学硕士研究生和入学后第三学年或第四学年在学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综合素质高;

3、学风端正,学术品德良好,无违反学术规范的记录;

4、学习努力刻苦,善于钻研,勇于创新;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各科必修课成绩合格,外语水平高;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

5、符合上述四条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建议优先考虑评选:

1)、研究生学习阶段,勤勉努力,勇于创新,科研成果突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具有创新性、高层次的学术研究论文(SCISCI-E、权威优先考虑),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出版学术专著等;

2)、研究生学习阶段,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竞技比赛、以及专业相关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并为学校和社会争得崇高荣誉;

3)、研究生学习阶段,获校级以上优秀员工标兵,省级以上三好员工、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或其它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研究生在学期间受到过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研究生在学期间发生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者;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全日制在职研究生;

4)、在校学习期间有不合格科目者。

7、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前,按硕士身份参评;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后,按博士身份参评。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均可申请参评一次。参评时的科研成果按所在学习阶段确定,且不得累加。

三、评选原则

 (一)、有助于促进员工科研的积极性;

 (二)、有助于促进研究生产出高水平成果;

 (三)、有助于体现研究生综合能力;

 (四)、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五)、保证评选的公平和公正。

四、评选程序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研究生成绩单》(院办盖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导师推荐意见》、《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一览表》、研究生阶段已发表或被录用的论文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辅导员处;

  (二)、由申请人所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选名单;

  (三)、由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公司评选细则(见附件一),对申请人各项成果进行考核;

(五)、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评选结果;

(六)、将评选结果公示于布告栏和学院网站,并报送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七)、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进行综合评审,公示并将最终评选结果和拟获奖研究生名单报送教育部审批。

五、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获得者将获得3万元(博士研究生)或2万元(硕士研究生)奖金和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学籍档案。

(二)、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参评成绩、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该生的参评资格,并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获得国家奖学金后若发现或发生学术不端现象和行为,学校将取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荣誉,收缴所得全部奖金,并按相关校纪校规予以严肃处理。若学术不端行为发现于毕业离校后,将通过媒体或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谴责。

本细则解释权归永利yl234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永利yl234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永利yl234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规范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致力研究,关心同学,服务集体,全面发展,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中采用量化积分办法,对个人科研成果和综合表现按标准进行评分。

一、科研成果考核量化积分办法

(一)著作论文

1、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200分;属于标志性成果的每篇另加40分;

2SCI100-600分,其中一区计600分,二区计400分,三区200

四区计100分;

3EI期刊、EIISTP会议检索计80分;

4、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50分;

5、重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10分(只针对教育硕士);

6、一般公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计算分值;

7、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著作每部计200分;省级出版社独立出版著作每部计100分;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教材每部计150分,省级出版社独立出版教材每部计100分;参编著作或教材字数不少于5万字,分数按字数比例换算。

(二)科研获奖

1、国家级一等奖5000分,二等奖3000分(前五完成人);

2、省级一等奖2000分,二等奖1000分,三等奖500分(前三完成人);

3、厅局级一等奖500分,二等奖300分,三等奖150分(前二完成人);

4、厅局级以下及各类专项奖一等奖80分,二等奖50分,三等奖30分(第一完成人)。

(三)主持课题

1、主持国家重大课题计500/项,主持国家重点课题计400/项,主持国家一般课题计300/项;

2、主持省部级重大课题计200/项,主持省部级重点课题计150/项,一般课题计100/项;

3、主持厅局级课题计80/项;

4、主持校级课题计50/项。

(四)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按照竞赛级别制定基础分值,分别为国家级竞赛200分,省部级竞赛100分,校级竞赛20分,一等奖计基础分值的100%,二等奖计基础分值的70%,三等奖计基础分值的50%,其他奖项计基础分值的30%。同一比赛取历史最好成绩计算分值,不累加。

(五)其他科研成果

1、已授权的发明专利计200/;

2、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计50/项。

备注:

(1)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果必须除导师外本人为第一作者;

(2)所有成果均须以永利官网第一署名发表或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同一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取分值高的计算;

(4)刊物等级以《永利官网科技论文级别认定办法》、《永利官网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级别认定办法》为准;增刊不作加分项目;

(5)发表的论文必须已经见刊或已录用(附发表论文的期刊目录和文章复印件,已录用的附由导师签字审核的录用通知,会议检索提供检索证明)。

二、综合表现考核量化积分办法

1、积极组织、参与院校组织的校内集体活动的,计110分;

2、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社会服务工作与活动表现良好的,计15分;

3、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计1020分;

4、担任员工干部的计110分;

5、积极参加其它社会公益活动并取得一定社会影响的计2050分。

备注:综合表现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

1、积分只作为评审会评选时的重要参考,不作为评选的唯一标准;

2、本细则解释权归永利yl234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永利yl234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